一、行业构成
公文化办设备制造行业由电影机械、幻灯及投影设备、照相机及器材、复印和胶印设备、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和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设备六小类产品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8年全行业共有规模以上企业460个,与上年相比增加37个。
按企业性质分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6个,与上年相比增加1个;民营企业179个,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个;港澳台控股企业115个,与上年相比增加5个;外商控股企业140个,与上年相比增加3个。三资企业255个,占全行业55.4%。
按专业性质分类:电影机械专业企业数15个,与上年相同;幻灯及投影设备专业28个,同比增加2个;照相机及器材专业142个,同比增加11个;复印和胶印设备专业105个,同比增加5个;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99个,同比增加10个;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71个,同比增加9个。
按企业规模分类:大型企业15个,与上年相同:中型企业109个,同比增加8个;小型企业336个,同比增加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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