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办〔2015〕11号
 

 
关于开展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1年开展此项工作,你单位为第一批授予信用等级的企业,今年有效期已满。现将复评资料发送给你单位,请按要求填报。我会将于第三季度赴各单位实地调研,并进行资料复核。

 

附件: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2015617

 









二〇一五年 六月 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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