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政府网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