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批)
排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各会员企业可根据利益相关方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在华企业及协(商)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注册、登录(https://gszx.mof.gov.cn),并开始填写排除申请。申报主体可在2019年9月2日-10月18日之间登陆申报系统,提交第二批商品排除申请。各会员企业可以自行以企业名义进行申请,也可将相关信息汇总至协会,由协会统一申请。中国文办行业相关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清单和申请填报说明可在财政部、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赵 直
电 话:010-68578585 13911021919
邮 箱:zhaozhi@ccoea.org.cn
附件
中国文办行业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清单
文办行业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清单.doc
|